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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苏州市养老服务支出32.6亿元
  • 来源:本站
  • 发布时间: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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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全市养老服务支出32.6亿元,年均增长10.5%。从苏州市财政局获悉,近年来,全市财政部门积极履职尽责,不断提升养老服务领域保障能力,养老服务事业经费标准从2006年户籍老年人人均80元增加到目前的600元以上,稳步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总规模超2亿元

苏州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和民生支出清单管理,制定发布《苏州市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清单》,涵盖政府供养老年人兜底保障、普惠型养老服务、惠老保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类五大类二十项服务项目,逐项明确服务内容、保障范围、支出标准、政府间支出责任,推动民生政策横向协调、纵向衔接、地区平衡,确保民生政策可持续。

同时,推进养老产业健康发展。支持组建市属康养集团,通过收并购、资产划拨、股权合作等方式,有效整合我市国资企事业单位资源和经营载体,实现规模化、连锁化业务布局。鼓励和引导民营资本进入养老产业,设立国内首个养老服务业发展引导基金,截至2022年6月底,基金总规模2.02亿元,已参股多支养老大健康投向的专业子基金,子基金围绕苏州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布局,并以直投方式支持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直投的三家护理院均已取得医疗许可证并被纳入医保定点机构,已为苏州市解决护理床位530张,随着后续批复的增加,预计未来床位数将增至1500张。

此外,完善人才培育和激励政策。将养老护理员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工程,建立持证奖励、入职补贴、特岗补贴等激励制度,努力提高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待遇。近三年,全市各级财政共安排3838.4万元支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养老服务人员持证率达84%。

为政府养老援助补助对象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近三年,全市各级财政安排3亿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经济困难等政府养老援助补助对象提供最高每月48小时的居家养老服务。通过福彩公益金安排9337.7万元,将户籍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年龄由65周岁及以上拓展至60周岁及以上,实现全市188.5万老年户籍人口商业保险全覆盖,综合责任保险和护理责任保险覆盖全市所有养老机构及居家养老服务组织,有效分担养老服务体系各类人群风险。

在全省率先尝试市场化路径,近三年全市安排1581万元对8453户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养老服务业多元发展。创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苏州模式”,从失能人员实际需求出发,逐步提高待遇标准,探索居家医疗护理,合理调整筹资水平,切实减轻失能人员家庭负担。

7.6亿元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

近三年,全市各级财政投入3.7亿元用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已支持建设日间照料中心2170个、助餐点2228个、综合为老服务中心32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对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虚拟养老院,根据其规模大小、服务质量、服务人数经考核后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助。对镇(街道)建有150张床位以上、以医疗护理为主、公建民营、具有保障功能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市级财政给予建安经费的30%奖励,目前市级财政累计已下达39个项目共2.79亿元,并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奖补政策时限适当延长、出资主体适当扩大、奖补方式适当调整,鼓励更多主体参与、更多资金投向,实现应建尽建。

同时,完善养老服务机构扶持政策,近三年投入3.9亿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已支持养老机构新建改扩建165个、床位23363张、运营补贴享受人数达72832人。全面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评定结果与享受补贴、核定价格、提供服务挂钩。加大护理型床位建设,符合条件的给予每月最高700元的养老援助补贴,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家庭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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