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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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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881家农村敬老院共有养老床位15.94万张,其中194家开展了公建民营;两年来,各地共建成48家县级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126家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召开的全省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电视电话会议中获悉,我省不断创新,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子。未来五年,江苏将以促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为着力点,筑牢底线、补齐短板,切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农村家庭照护
全面实施定期探访制度
农村老年人普遍安土重迁,家庭养老仍然是大部分老人的首要选择。会议强调夯实家庭在农村养老的基础性地位,为农村家庭照护提供支持,精准落实高龄老人津贴以及经济困难的高龄老人服务补贴和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已经开展长期护理险试点的地区,争取将农村老年人纳入试点范围,为其失能照护提供制度化资金支持。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家庭成员护理技能培训、家庭适老化改造、居家上门服务等政策向农村地区推广,让家庭照顾更专业、更省心。
农村老年人大多缺少稳定的收入来源,目前我省农村地区特困供养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超过45万人,这部分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是农村地区社会保障必须兜住的“底线”。
泗阳县60周岁及以上老人占总人口比例17.6%,政府供养特困人员3817人,其中失能、半失能人员276人。近年来,泗阳县推行“亲情赡养”,对于家中有财产、无集中供养意愿的失能特困老人,由近亲属人员签订赡养协议,由社区定期安排社区干部、志愿者开展常态走访,做好跟踪服务。
“江苏将全面实施定期探访制度。”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到“十四五”末,农村地区独居、空巢、高龄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率帮扶率实现全覆盖,让老人居家养老更安全。
加强互助养老设施建设
探索资金筹措新模式保障运营
在农村家庭养老功能弱化、市场养老有效供给不足的现实情况下,发挥农村地区乡情浓厚、邻里互助的传统优势,推动发展互助养老,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有效途径。
在南京高淳区,当地利用乡村闲置校舍、富余民房等资源,建成农村互助养老“睦邻点”513个,覆盖近50%的农村自然村庄。全区104个行政村也全部建成了“家门口”的助餐点,辐射“睦邻点”助餐服务需求。
沙维伟介绍,江苏将加强互助养老设施建设。依托闲置的校舍、厂房、村部等设施,整合残疾人关爱之家、党群服务中心等资源,在老年人较多的建制村或较大自然村中心区位布点建设具备日托、助餐、保健、生活照护、文化娱乐等功能的互助养老设施。另一方面,探索实行“政府补一点、集体出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付一点”的资金筹措模式,保障互助养老设施运营的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
为提升农村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江苏将农村互助养老护理员纳入各地养老护理员培训计划范围,积极开展技能培训,推进等级认定。
发挥乡镇敬老院支点作用
向社会老人开放富余床位
新沂原有20所农村敬老院,大多数由上世纪90年代中小学改建,房屋设施老旧、安全隐患较多、服务水平低下。新沂市副市长张汉荣介绍,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新沂市政府投资2亿余元,打破原有“一镇一院”的格局,规划建设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每所养老服务中心床位均设置在300至400张,覆盖周边2-3个镇。
7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在运营模式上有了新的发展,通过实地考察、公开比选等方式,引进九如城等具有专业资质、经验丰富的企业团队运营管理。专业养老服务公司进驻后,按照 1:7比例配备护理人员,护理人员100%持证上岗。
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是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支撑,江苏将根据老年人分布、需求状况、既有基础等情况统筹布局,加强提升改造和功能拓展。在县级层面,重点增强失能照护和集中供养能力,选择基础设施好、管理能力强、服务质量高的社会福利院进行改建,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有1所具备长期照护能力,可接收县域范围内失能(失智)特困老年人的集中供养服务机构;在乡镇层面,重点发挥乡镇敬老院支点作用,到2022年底前,每个县(市、涉农区)至少建有3所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未来五年,江苏将推进乡镇敬老院的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沙维伟在会上表示,养老服务中心要拓展延伸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向周边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助餐助洁、康复辅具租赁、护理技能培训等服务。